申請註冊域名需要提交的證明文件

除域名註冊申請表,同意書正本及支票或匯票以外,根據欲申請域名的類別,申請機構需要提交機構登記證明及以下證明文件,詳情如下:

域名類別 機構登記證明及准照 其他證明文件
申請 "com.mo" 或因已具備 ".com.mo"域名而申請相同的".mo"域名
  1. 商業及動產登記局最近一年內發出的商業登記證副本;或
  2. 財政局最近一年內發出的公司開業申請表副本(即 "M1 表格");或
  3. 由澳門貿易投資促進局最近一年內發出的離岸公司登記證副本;或
  4. 財政局最近一年內發出的營業稅-徵稅憑單副本(即 "M8 form");或
  5. 其他由澳門政府部門最近一年內發出的商業機構登記証明文件副本

註: 如所提交證明文件並非最近一年內所發出,則申請者須提交其他補充証明文件,或聲明書說明原因,本中心會因應個別情況考慮。

  1. 以商標/服務標記/專利申請註冊域名者,須提交澳門政府的商標/服務標記/專利登記副本,及有關授權書(如適用)
  2. 以機構名稱申請註冊域名者,如無法按所提交的機構登記證明文件所示資料判別機構名稱是否與申請註冊域名相符,則申請者須提交其他證明文件(如飲食場所牌照副本)及提供說明
申請 "org.mo" 或因已具備 ".org.mo"域名而申請相同的".mo"域名
  1. 申請社團於澳門政府公報中所刊登之有關組織章程副本;或
  2. 由澳門政府所發出的社團組織登記証明文件副本
  1. 以商標/服務標記/專利申請註冊域名者,須提交澳門政府的商標/服務標記/專利登記副本,及有關授權書(如適用)
  2. 以機構名稱申請註冊域名者,如無法按所提交的機構登記證明文件所示資料判別機構名稱是否與申請註冊域名相符,則申請者須提交其他證明文件及提供說明
  3. 如申請短期域名,須提交有關非牟利服務或活動之簡要說明
申請 "edu.mo" 或因已具備 ".edu.mo"域名而申請相同的".mo"域名
  1. 教育機構准照副本,或經教育暨青年局認可為與教育有關的機構之証明文件副本
  1. 以商標/服務標記/專利申請註冊域名者,須提交澳門政府的商標/服務標記/專利登記副本,及有關授權書(如適用)
  2. 以機構名稱申請註冊域名者,如無法按所提交的機構登記證明文件所示資料判別機構名稱是否與申請註冊域名相符,則申請者須提交其他證明文件及提供說明
  3. 如申請短期域名,須提交有關非牟利服務或活動之簡要說明
申請 "net.mo" 或因已具備 ".net.mo"域名而申請相同的".mo"域名
  1. (1) 由相關政府部門最近一年內發出的機構登記證明文件副本(請參考上述申請”com.mo"域名所需之機構登記證明文件 (1)至(5) ),及
  2. (2) 互聯網服務提供者牌照副本或公用電信服務提供者牌照副本或澳門政府授權之有關文件副本

註: 如所提交之商業機構登記證明文件並非最近一年內所發出,則申請者須提交其他補充証明文件,或聲明書說明原因,本中心會因應個別情況考慮。

  1. 以商標/服務標記/專利申請註冊域名者,須提交澳門政府的商標/服務標記/專利登記副本,及有關授權書(如適用)
  2. 以機構名稱申請註冊域名者,如無法按所提交的機構登記證明文件所示資料判別機構名稱是否與申請註冊域名相符,則申請者須提交其他證明文件及提供說明